中海物业被城管处人民币266万元的罚款
就年6月中海物业中信新天地管理处对小区树木违规重度截杆事件,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送达给中海物业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是处人民币26.6万元罚款。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六)项”。中海物业被城管处人民币26.6万元的罚款是罚重了还是罚轻了?下面我们从相关法律条文以及中海物业就中信新天地2-6栋商铺前小叶榄仁树修剪事项所作说明寻找端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六)项: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擅自砍伐、迁移树木的,按照树木赔偿费的五倍处以罚款。……现在问题来了:一是当事人有没有非法所得?其实小区业主们都很关心,36棵20米左右高、胸径40cm左右的树木留高只有4米左右,10多米的树杆应该是很不错的木材,去向何处?管理处的“事件说明”中并没有说明,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也没有交代。如果有非法所得,首先是要依法向业主退赔。二是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擅自砍伐,造成损失的,按照树木赔偿费的五倍处以罚款。所以,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对中海物业的擅自砍伐树木的违法造成的损失先进行定损,然后依法责令其承担赔偿责任,再按照树木赔偿费的五倍处以罚款(注意:不是1-5倍,这条法规没有弹性)。估且不谈定损,就按照中海物业树木修剪事项说明中的“管理处花费近13万元对枯黄树木完成更换”,罚金至少也应该是65万元。请问中海物业:城管给予贵公司的处人民币26.6万元的罚款罚重了吗?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上一篇文章: 融资喜讯丨路演项目翼菲自动化数亿元人民币 下一篇文章: 新开普年增收不增利数字人民币和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fw/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