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人民币25万元绍兴一银行违法

点击蓝字|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浙江嵊州瑞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该行大股东为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瑞丰银行”,.SH),持股比例45.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

  (一)无故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

  (二)违反票据承兑等结算业务规定,不予兑现,不予收付入账,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的;

  (三)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的;

  (四)违反本法规定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以下为原文:

来源:中国经济网

-End-

抖音|城市中国(绍兴)绍虞城事通绍兴城事通一只丧猫有点甜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fz/184.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 冀ICP备1902957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