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签署房

「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青云科技公告编号:-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

并签署房屋购买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云科技”或“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拓展需要,公司拟设立研发中心,降低租赁成本,并计划在西南地区发展第二总部,故设立全资子公司青云存储科技(成都)有限公司(“青云存储”),并与成都科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电子科大国家大学科技园(成都园)房屋买卖合同》,购买科技园内四期B区11栋房屋(“本次交易”)。本次拟购买房屋建筑面积约为4,.33平方米,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44,,.24元,具体面积及金额以双方最终签署的买卖合同及产权证明文件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本项目为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购买办公用房,且公司尚未与成都科杏签订正式的购买合同。后续可能存在房屋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期间出售而导致房屋无法交易,或房屋建设施工安排未及预期等因素导致不能如期交付的风险;如果市场竞争加剧,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及预期,将可能导致所购置房产存在闲置风险;根据协议约定,买受人办理产权分割的条件之一为在其持有产权期间,需达成在双流区缴纳税收不低于元/㎡/年的经济贡献承诺。如青云存储届时无法完成该项承诺,则存在无法办理产权分割的风险;本次购买资金为公司的自筹及自有资金,支付交易对价对公司的现金流有一定的影响,但整体影响非常有限和可控。

一、交易概述

(一)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拓展需要,公司拟设立研发中心,降低租赁成本,并计划在西南地区发展第二总部,故设立全资子公司青云存储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并与成都科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电子科大国家大学科技园(成都园)房屋买卖合同》,购买科技园内四期B区11栋房屋(“本次交易”)。本次拟购买房屋建筑面积约为4,.33平方米,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44,,.24元,具体面积及金额以双方最终签署的买卖合同及产权证明文件为准。本次购买资金为公司的自筹及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青云存储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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