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申请复产制作假公章男子被判拘役并罚款

  国家机关印章是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符号和标记,买卖国家机关印章是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镇江丹徒的陈某某却因急着复工而制作假印章,最终获刑罚。今天(1月6日),记者从镇江丹徒区检察院了解到这起案件。

  年11月,陈某某租用他人厂房开了一家公司,因环保问题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产整改。根据规定,企业申请复工复产,必须要提供相关政府单位和行政监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怎么才能拿到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绞尽脑汁的陈某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一家广告公司,以元的价格定做了“XX镇人民政府”和“XX局”两枚国家机关“印章”。

  没想到,他将复工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报送相关部门之后,等来的却是“印章存在问题、不予通过”的电话回复。年6月,陈某某自知纸包不住火,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镇江丹徒区检察院以陈某某犯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对被告人陈某某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零距离》记者/刘舒通讯员/王运喜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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