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四季度央行处罚32家拒收现金单位万达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3日讯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年第四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信息表》,杭州拱墅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柯桥万达店等32家企业或门店上榜。
其中,第24条显示,杭州拱墅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柯桥万达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购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绍银罚〔〕4号),处罚决定日期年12月21日。
此外,浙江绿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物业管理费,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
南京便利蜂商贸有限公司扬州江阳西路二店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消费,中国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
金狮大厦发展管理有限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停车费,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
青岛华睿停车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停车费,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陵支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保费,中国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元、元罚款。
恩施奥山置业有限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车位费,中国人民银行恩施州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
湖北天天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点餐,中国人民银行宜昌市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
中山市紫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所运营的动物园内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消费,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
重庆泓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所属停车场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停车费,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对其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
成都?阳农副产品综合批发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停车场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停车费,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对其给予警告,并处0元罚款。
北京文泽时代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购买门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其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北京市房山希望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购买饲料,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其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北京达美乐比萨饼有限公司门头沟路店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消费,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其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北京阳光海天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停车费,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其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河北汇通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邢台加气三站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加气费,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市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元罚款。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保费,中国人民银行长治市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0元罚款。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侯堡支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保费,中国人民银行长治市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元、元罚款。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保费,中国人民银行长治市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元、元罚款。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北留镇神煜热力有限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取暖费,中国人民银行阳城县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
太原奇欣医疗服务有限公司万柏林万兴综合门诊部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疫苗接种费用,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北京恒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车位管理费,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
浙江创胜至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永嘉服务区第二分店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点餐,中国人民银行永嘉县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
宁波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属咖啡馆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点餐,中国人民银行奉化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1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
永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燃气安装费,中国人民银行永泰县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
阜阳大锤家网咖娱乐有限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消费,中国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
驻马店市百佳物业有限公司所属停车场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停车费,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元。
上海绿地集团江西申江置业有限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工本费,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庆阳城顺通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停车费,中国人民银行庆阳市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对分管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
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有限公司所属停车场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停车费,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
昌吉市和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停车费,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
阿克苏美丽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停车费,中国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杭州拱墅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SZ)全资子公司。万达电影于年1月22日在深交所挂牌,截至年9月30日,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9.01亿股,持股比例40.4%。公司年报显示,杭州拱墅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业务性质为电影放映,万达电影直接持其%比例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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