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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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证券简称:鹏都农牧公告编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年1月9日以电话、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年1月10日下午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弄25号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轶哲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董轶哲先生、严东明先生回避表决。
为了消除同业竞争的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农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鹏欣农业将其全资持有的腾冲市鹏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县鹏云牧业有限公司、耿马鸿富欣牧业有限公司、昆明永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保山隆阳区鹏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鲁甸鹏远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及耿马鹏铭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肉牛业务交于公司进行托管,公司将行使除资产收益权、处置权以外的运营及管理权利,托管费用为人民币1,万元/年,如托管标的公司实现盈利,公司将获得其扣非后净利润的20%作为利润分成,本次托管期限为一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年1月1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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