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人民币6830多万元钱保姆平台
本文转自:钱江晚报
今天(6月17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钱保姆”平台案件案款发放公告,具体如下: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对夏东明、张涛、谭建国、楼晓东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三案(以下简称“钱保姆”平台案)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案号分别为()浙执号、()浙执号、()浙执号。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处置,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和信息登记审计情况,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
●发放对象
“钱保姆”平台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发放金额
●发放时间
年6月20日开始
●发放方式
法院已委托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开设电子账户,清退资金将汇入该账户。
受损集资参与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
●特别提醒
1、法院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2、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案款发放工作、损害受损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受损集资参与人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合理安排时间领取,避免人员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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