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蹭名人热度式营销
《西游记》中齐天大圣孙悟空曾在天庭担任弼马温一职,弼是辅助的意思,温的谐音是瘟。啥意思呢?因为据说把猴子和马的尿液混合起来喂马可以防疫,这就相当于是口服类的疫苗了。由此推断,孙悟空实则是在天庭负责给马匹看病的兽医助理,在他上面还有监丞、典薄等上司,这个部门的最高行政长官叫伯乐,也是这个世界上养马、鉴别马匹优劣的头号专家。
在历史上伯乐确有其人,他生活在春秋时期,曾在秦穆公手下任职,以相马技术成名,并撰写了我国第一部相马类的专业书籍《伯乐相马经》。传说有个贩马的商人花重金聘用他为自己的生意做过广告代言人,考虑到伯乐国家公务人员的身份,不适合在公众面前直播带货,商人就设计了一个简洁的营销方式。
具体说来,就是伯乐需在马匹交易市场的客流量最密集时出现在他的摊位,到时候什么都不用说,围着他的马转几圈、点点头,然后离开市场即可。这就相当于一个摊主让马未都在潘家园逛文玩市场时绕着他的摊位走几圈,其效果自是不言而喻,结果这个商人的马在瞬间销售一空,售价达到原来价格的十几倍。
这就是名人效应,伯乐应该是历史上最早的商业形象广告代言人,那个马贩子也是花了真金白银,算不上“蹭“名人热度。
在现代的市场营销竞争中,名人营销已经成为商家们的首选营销方式,名人和企业、产品的搭配组合创造了无数销售奇迹,但因为聘请名人需花费较高昂的佣金,这无形中就形成了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我有个熟人就曾斥资几百万请赵本山的某弟子在直播中为其带货,结果几场直播的总销售额还不到一百万,真是赔到姥姥家去了。
名人直播带货是新时代的新型代言方式所以,就有商家剑走偏锋,一分钱也不花,变着法儿地蹭名人的流量。比如上个月就有一家四川的米粉店就擅自使用袁隆平院士的名字当成店名,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该店并未取得相关授权。
商家为了赚钱,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就利用深受广大同胞敬爱的公众人物为自己做免费广告,着实令人恼火。
袁先生的话今犹在耳年,某企业在网上大肆发布广告,称作家莫言使用了自己的产品,莫言的名字和照片频繁出现在相关的营销类文案和视频中。但事实上莫言根本就不知情,所以一怒将该企业告上了法庭,最终获赔万元,创下了国内名人被侵权案的最高纪录。
莫言在“名人侵权领域”创下赔偿金纪录时隔4年之后,这个纪录有望被打破,可事件中涉及到的名人已经去世多年。
这就是日前被传得沸沸扬扬的“李小龙女儿向真功夫快餐索赔2.1亿”事件,起诉方是BruceLeeEnterprises,LLC(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李小龙的女儿李香凝),其要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已故电影演员、武术哲学家、首位中国功夫的全球推广者李小龙先生的形象,并在媒体上连续做3个月的相关澄清,并索赔2.1亿元人民币!
其实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早在年就已经正式起诉了“真功夫”,但不知为何,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时至今日才正式开庭。截止年8月26日凌晨,“真功夫”方面还未在媒体上对此事做出公开回应,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必须要指出的是,在本案正式宣判之前,我们不能武断地将本次事件定性为“企业非法蹭名人热度”,希望“真功夫”方面能够拿出对本方有利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
“真功夫”品牌所属企业成立于年,年,彼时如日中天的叶茂中策划团队为其一手打造了“真功夫”品牌,不但选择了“功夫”二字,还使用了近似李小龙的人物形象。从年开始,该企业就申请了多个商标,其中超过个已经成功注册(有多个“功夫”造型的图标)。
不过,很多李小龙先生的国内粉丝并不清楚一件事,即李小龙其实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美国人,自其年在旧金山出生的那一刻起即获得了美国国籍。加上其本人已经去世多年,有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人肖像权仅能被尚未去世的人拥有,且不能被继承,所以本案和莫言打的那场官司还是有不小的区别的。至于“真功夫”方面是否侵犯了李小龙的肖像权,还有待本案最终结果的出现。
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曾在年起诉“中国乔丹体育”,要求其注销相关商标,并停止对其姓名权的侵犯。本案一共打了8年,最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判定乔丹体育的商标不构成损害肖像权,此事才告一段落。
乔丹:没打赢客观讲,所谓的“企业蹭名人热度”还要看怎么蹭,如果一切行为符合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那么其至少在法律层面还是没问题的,您看近几年火爆网络的贵州皮香远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吗?
无限“键盘挑战”一龙的皮香远这位号称是李小龙忠实粉丝的民间武术爱好者借着偶像的热度成功地把自己炒作了起来,小日子过得相当滋润。根据几位号称是知情者的人在抖音直播间的爆料显示,皮香远的出场费已经超过了20万元。您说,此类“蹭名人营销”的事情该被支持吗?#李小龙女儿诉真功夫案今日开庭#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kz/6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