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集团规划至建筑扩初阶段设计合同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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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设计合同范本
目录
第一章项目概况
第二章设计内容
第三章设计费用及付款程序
第四章甲方义务
第五章乙方责任
第六章停建、缓建及合同终止
第七章争议解决方式
第八章其它说明
第九章与设计相关的合同附件
第一章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上海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3项目规模: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住宅及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配套及商业面积平方米,幼儿园面积平方米(此处可根据项目情况增加其他设施的描述,本括号内文字正式文本中不得出现)。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4产品类型:容积率为约的建筑类型产品住宅区,容积率为的商业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增加其他业态描述,本括号内文字正式文本中不得出现)
第二章设计内容
项目名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
项目名称的总体规划建筑方案设计
项目名称的建筑扩初设计:
4项目名称的施工图设计配合
5项目名称的设计后服务配合
6以上各阶段设计内容所规定的范围及及成果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项目名称项目建筑设计任务书》
7设计依据:
7.1本合同所规定的内容。
7.2甲方所提供的地块测量图以及相关政府批准文件。
8本工程设计图纸的编制方法,应以上海市设计文件编制标准为标准。
9设计规范和规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有关设计规范和设计规定。
10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国际度量衡进行设计绘图。平面以毫米为单位,立面以米为单位。
第三章全程设计费用及付款程序
本工程设计费用经双方友好协商,明确为:高层住宅单价:元/平方米;配套及商业单价元平方米;幼儿园单价:元平方米;地下车库单价:元平米,含围墙、门卫、各类出入口;附属地下室等不再另行计费;按下表估算,总设计费定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
凡乙方按合同规定提供之设计文件不另行计费。(详见附表)
(可根据项目实际建筑类型及收费分类进行表格制作,本括号内文字正式文本中不得出现)
付款阶段:
1.1本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用总额的10%,为万元(大写:元整),作为合同定金。
1.2规划设计工作完成,并获得政府批复或甲方认可后,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阶段的设计费用总额的,支付依据按照分期完成实际工作量。
1.3方案设计完成并经过政府审批后30%
1.4扩初设计完成并经过政府审批后
1.5乙方交付施工用详图及审核意见后,完成外立面材料部品封样且全套施工图并通过审图公司审查后20%,支付依据按照分期完成实际工作量
1.6工程竣工,并通过政府验收前办理合同结算,结算完成后个工作日
内,甲方付清余款。
具体付款节奏进度和支付条件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设计合同付款进度一览表
费用变更说明: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合同也应做相应调整,并签订补充协议。
支付的币种要求:人民币。
4税务说明:
乙方应承担的税负由乙方自负。
11其他费用说明:设计费已包括乙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差旅及住宿费用,而且该设计费包含本合同附件一所提及的所有文件及成果制作费用。
第四章甲方的义务
甲方负责编制项目名称项目建筑设计任务书,并按照任务书规定主持、协调并出席各阶段的设计会议及项目事项的决定;
在连续三次由甲方产品决策委员会认定乙方不能满足产品效果、设计进度的要求时,甲方有权提出终止与乙方的设计合约的要求。同时,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以公司名义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协商后执行;
甲方提供项目设计任务要求及基础资料,出席设计会议及确认有关事项的决定。基础资料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目录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按照本合同第三章的约定支付乙方设计费及经甲方审批后因甲方变更返工而修改或因缓建而引致的增加工作所应支付的费用,具体费用以双方另立的协议为准;
甲方同意将设计费支付入乙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银行账号,乙方应在甲方应付款日前日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若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未能通过政府有关机构审核,甲方仍应按合同约定的付费时间向乙方付款,但乙方也有责任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尽到专业的提醒义务等)除外;
甲方应及时讨论研究乙方提供的设计草案、方案,并书面通知乙方予以确认。
甲方有权审定支付乙方的设计费用及相关设计的变更;甲方负责审定乙方的所有设计成果,包括本合同附件一设计任务书的各阶段按照合同约定应有的工作成果及服务内容;
甲、乙双方负责审定建筑装修标准以及水、电、消防、煤气等产品及材料的规格、型号厂家;
甲方有权督促检查设计进度、设计深度、参与各设计阶段的设计管理;
12甲方组织图纸内部会审及向第三方设计单位的图纸设计交底,并应积极支持乙方对第三方的设计协调工作;
13甲方有权进行项目经济成本控制,提供成本优化建议;
14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设计费而造成设计工期延误的责任。
甲方有权参与或聘请技术专家参与乙方的技术方案优化评选,在听取各方意见后确定技术方案;
16当设计优化意见可以通过政府图纸审核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且在较短时间内将优化意见落实到设计图纸中,否则,甲方保留更改设计院的权利或拒付扣除设计费等其他强制措施;
17甲方负责提供本工程项目设计的部分通用做法及装修标准,以设计指导书的形式提供给乙方;
18甲方应尊重乙方的设计成果,不得私自转让给第三方或本设计范围外使用;
19甲方在对外宣传的文件和资料中凡涉及设计单位的栏目和内容均应列出乙方或关联公司完整名称“公司名”;(此条款可根据乙方实际情况修正,本括号内文字正式文本中不得出现)
20甲方负责另行委托第三方单位,负责规划、方案的报建和扩初、施工图设计,并在与施工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乙方具有对最终施工图审核的权力。
21甲方负责在与影响建成效果的各主要材料、部品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幕墙、钢结构等)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乙方具有对其深化设计图纸进行审核的权力。
22若项目的景观及建筑公共部位室内及户型精装修设计委托其他单位进行,为控制项目整体性,甲方应在设计过程中邀请乙方参与评议。对乙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甲方应慎重考虑。
第五章乙方的责任
乙方设计的所有图纸均必须符合国家、上海市颁布的有关法律、规范、规定,保证设计质量,达到甲方之报批、报建等政府要求;。
乙方应为本项目配备公司内受甲方认可的设计人员团队,设项目经理一名,负责与甲方的日常业务和技术交流;约定须由乙方之设计总监或首席建筑师来把控、负责整个项目的规划理念和总体设计效果,参与全部设计过程,并负责重要的阶段性设计成果与甲方的汇报交流。具体的设计主创人员也应明确提供工作背景和项目经历,中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具体详见附件二之乙方工程设计人员组织架构表,并含相关人员之简历。工程结束之前,乙方应保证该工程主要设计人员的稳定,以确保设计后现场服务的质量。若有人员变更,乙方要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设计开始时,向甲方提交设计计划书(包括设计进度、设计总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名单和组织构架等),报甲方备案,经双方确认后,原则上不再作调整,如需调整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听取意见并需得到甲方的确认。否则,甲方有权每次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并保留更改设计院的权利或拒付
按照甲方委托的项目产品研究要求及总体规划设计要求,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及模型等相关资料,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并能完成甲方之报批、报建等政府要求;采用适合我国国情的外国先进技术和材料设备的,若我国尚无该项规范或技术规则时,可参照国外的相关规范或规则,但须经有关上级单位的批准。在设计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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