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影响药店大事件
年,药店领域发生了哪些大事,一起来回顾吧。
1.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
年1月1日,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正式执行,与年相比,共有74种新药纳入新版目录,谈判药品平均降价61.71%,该目录总药品种类达到个。
据了解,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连续4年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已累计将个药品新增纳入全国医保支付范围。
2.新医保平台上线
年年初,多地定点药店宣布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有业内人士认为,从大趋势来看,随着国家医保基金逐步实现“全国一盘棋”数字化精准管理,相关部门对药店的进销存监控、处方外购服务监管将逐步趋严,甚至慢病备案查询都将逐步对接到新医保平台,定点药店或迎来新一轮洗牌,同时也迎来最强监管。
3.国家多部委力推智慧药房
年1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近期促进消费工作的通知》表示,要进一步激发智慧零售新活力,鼓励办公楼宇、住宅小区、社区商圈等加快布局配套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书店、智慧药房等新业态服务。
几个月前,商务部公布《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融合发展,发展智慧供应链、智慧物流、智慧药房等新形态。
4.举报“骗保”有奖励
自年3月1日起,国家医保局公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
该文件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涉嫌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举报人可以实名举报或者匿名举报。经查实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举报,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予以奖励。
5.全国医保目录基本统一
根据新华社消息,年7月23日,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到年底,全国所有省份将完成地方增补药品“消化”工作,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展开来看,在综合考虑各地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临床和群众用药习惯、药品更新换代周期等因素的基础上,国家医保局研究制定了地方增补药品三年“消化”计划,即从年开始,按照第1年40%、第2年40%、第3年20%的比例,逐步调出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药品,到年底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6.药品集采提速
根据新华社报道,国家医保局于年初表示,年每个省集采药品品种覆盖个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明确提出,到年,各省国家和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个以上。而国家医保局要求年每省达到个以上集采品种,两年时间就要达到5年计划的70%进度。可以看到,药品集采明显提速,与之对应的是,药店药品利润空间也会进一步压缩。
7.药店可测核酸
年2月21日,江苏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文称,决定将市内部分药店增设核酸检测点。药店开展核酸检测后,群众生活都获得了极大的便利。
8.药店可售抗原试剂
年3月11日,国家卫健委公布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提到,对于有抗原自我检测需求的社区居民,可通过零售药店、网络销售平台等渠道,自行购买抗原检测试剂进行自测。
9.执业药师报考条件有变
根据人社部印发的《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从年起,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报考执业药师,岗位工作年限减少1年。
10.药店、便利店合作卖药
年3月,《广东省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实施,市民可在试点的便利店购买到夏桑菊颗粒、六味地黄丸、风油精等常用乙类非处方药,享受24小时购药便利。
11.医疗器械新规执行
年3月2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称,《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发布,自年5月1日起施行,原经营办法同期废止。
由于大部分零售药店都涉及医疗器械产品的经营,特别是二类医疗器械(体温计、血压计、血糖仪、医用脱脂棉、医用口罩、妊娠诊断试纸、排卵检测试纸、避孕套等),这也意味着《办法》的施行,同样会影响到零售药店。
12.药店专项整治开启
年3月31日,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召开了药品经营使用专项检查工作会议,对年药品经营监管重点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根据国家药监局会议要求,年药品经营监管要重点做好6项工作,其中包括“严查狠打,全面落实经营使用专项检查要求”。
13.处方违规处罚到药师个人
年5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提到,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未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调配处方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可以并处1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14.销售假药最高判死刑
年5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一系列政策解读公告,关联药店多个常见处罚情形,涉及假药、劣药、倒卖医保药品等;例如,药店销售假药,相关人员最高可判死刑,销售过期药(劣药),相关人员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15.哄抬药价最高罚万
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根据该文件,生产经营企业若涉嫌哄抬价格,最高罚款万。值得注意的是,在哄抬价格方面,药店防疫物资是重点监管领域。
16.“四类”药不得随意禁售
年6月,国家公布第九版新冠防控方案。该方案要求,出现本土疫情后,辖区药店应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将信息推送辖区街道(社区)管理,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先开展一次抗原检测。这意味着,对于药店四类药销售,监管部门不能随意采取“一刀切”式禁售措施。
17.药店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年7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正式施行,涵盖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方面。根据该文件,药店要遵守“明码标价”规定,需做好3项工作:1.明显位置标明商品价格;2.细分同种类(品牌)商品价格;3.禁止收取标价之外费用。
18.新《反垄断法》实施
自年8月1日起,新《反垄断法》正式实施,该文件强调,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本法禁止的垄断行为。另外,国家市场总局也上线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业务系统。
19.药品、保健品盲盒营销或被禁
年8月1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盲盒经营活动规范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根据该文件,药店以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进行盲盒营销的行为,或将被禁止。
20.药店可“一证多开”
据恩施日报报道,年8月,宣恩县宝芝堂大药房在宣恩市民之家领取了全省首张“一证多址”药品经营许可证。据悉,这也是全国首张针对实体药店颁发的“一证多址”药品经营许可证。不难看出,从“多证合一”到“一证多址”,药店审批变得越来越简单了。
21.定点药店飞行检查
年8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称,飞行检查组工作人员已入驻云南,并开展年医保基金飞行检查。
根据《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医保飞检对象为全国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县区级医保经办机构,同时视情况可延伸检查相关机构和参保人。这意味着,地方部门可把定点药店作为飞检对象。
22.药品网售监管办法出台
年9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自年12月1日起施行。
其中,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23.多家连锁突破万家门店
截至年10月,不少大型连锁药店已突破家门店,行业格局翻开新篇章。统计发现,门店数破万的连锁药店既有国药控股、高济医疗“双雄”,也有益丰、老百姓、大参林、一心堂传统“四大天王”,更有九州通好药师这匹行业黑马。
24.单体药店从“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更方便
自年11月1日起,国务院公布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正式施行。该文件提到,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涉及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
可以看到,该文件发布后,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难度明显降低,这对很多单体药店意义重大。据了解,国内还有大批单体药店仍属于个体工商户,尤其是在广袤的县域地区。
25.不配合药品召回最低罚10万
自年11月1日起,国家药监局发布的新版《药品召回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根据该文件,药店若不配合药品召回工作,最低罚款10万元,最高罚款50万元。
26.药品网络禁售清单发布
年11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并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该文件,禁止网售的药品分为两类,一是政策法规明确禁止销售的药品,包括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
二是其他禁止通过网络零售的药品,涉及注射剂(降糖类药物除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含麻醉药品口服复方制剂、含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兴奋剂目录》所列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等。
27.不得限制“四类”药销售
年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通知,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28.取消“四类”药销售监测
年12月26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根据该文件,药品零售企业不再开展解热、止咳、抗生素和抗病毒4类药物销售监测,保障零售药店、药品网络销售电商等抗原检测试剂充足供应。
29.涉疫物资销售火爆
年年末,随着国家调整防疫政策,解禁“四类”药销售,多地药店新冠药品销售大幅上升,甚至断货。除此之外,抗原试剂、血氧仪、辅酶Q10、人免疫球蛋白等物资也备受欢迎,部分品类一度出现供应紧张情况。
企业动态
1.老百姓收购山西滨海大药房17家门店
根据搜药消息,年初,老百姓健康药房山西公司成功收购山西滨海大药房17家门店。
2.益丰入围胡润中国强企业
年1月19日,胡润研究院发布《胡润中国强》,益丰药房登上该榜单。据了解,益丰药房以亿元的市值位于该榜单的位,同时也是榜单上唯一一家药品零售企业。
3.恒昌医药准备上市
年1月19日,恒昌医药向深交所递交招股书,并获得受理,预计登陆创业板,拟募资7.71亿元,以建设公司总部基地项目、大健康产业集成服务线上平台和补充流动资金。
4.医院管理企业
年1月22日,健之佳发布公告称,拟出资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持医院20%股权。
5.康爱多终止出售
年2月7日,太安堂宣布终止其子公司——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爱多”)股权的出售。
据了解,太安堂上市4年后,于年11月以3.5亿元的资金并购了康爱多,主业由中药,横跨医药批发零售、医药电商业务。年4月,太安堂宣布以现金交易方式向成都医云科技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康爱多47.35%的股权,同时将所持康爱多4%股权的表决权委托给成都医云行使。
6.老百姓收购怀仁大健康
年3月6日,老百姓大药房发布公告,拟以16.37亿元收购怀仁大健康71.%的股权。老百姓大药房谈到,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湖南省门店数量最多的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在湖南省14个地州市中的7个城市门店数量排名第一,这是医药零售行业的标志性事件。
7.华佗药房终止收购
年3月,老百姓大药房召开董事会,决定终止对河北华佗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的收购,一场涉及14.28亿元资金、家门店的生意告吹。
8.益丰收购九芝堂医药
年4月,益丰发布公告称,将收购湖南九芝堂医药有限公司51%的股权,交易价格为2.04亿元,涉及家门店。
9.九州通准备发展超3万家药店
年4月,九州通宣布,公司力争未来3年发展联盟药店00家以上。按照此增速,旗下好药师或将成为药店数最多的药品零售企业。
10.山西一心堂投资一心堂思迈乐
年5月17日,一心堂发布公告称,同意全资子公司山西一心堂对外投资控股山西一心堂思迈乐药业连锁。
据了解,一心堂以自有资金.15万元受让杨锦江持有一心堂思迈乐0.5%股权,以自有资金.85万元受让刘红明持有一心堂思迈乐49.5%股权。本次股权受让后,山西一心堂持有一心堂思迈乐51%股权,总计要花费1.83亿元,涉及药店家。
11.健之佳花20.76亿收购唐人医药
年6月,健之佳发布公告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唐人医药%的股权。以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唐人医药%股权评估值为.28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207万元。据了解,该交易为国内已知金额最大的药店并购。
12.美团自营药店落地
年6月6日,据天津天保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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