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饮用天然泉水抽检不合格成都川屿矿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年3月23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国抽年第3号)。其中,成都川屿矿泉水业有限公司经营的饮用天然泉水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饮用天然泉水(抽样单编号:GC,生产日期:-08-22;规格型号:17.9L/桶);不合格项目: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接到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编号:SPA)后,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10月19日开展核查处置,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经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饮用天然泉水桶,共计.5公斤,货值元;已销售桶,共计.5公斤;库存0桶,共计0公斤。
当事人成都川屿矿泉水业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12月24日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元(大写:壹拾肆元整);
2.罚款人民币元(大写:壹万元整)。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查,该批次饮用天然泉水是由当事人委托成都宇霸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暂停销售不合格产品;加强水处理设备和灌装设备的清洗和消毒;加强消毒液二氧化氯浓度和臭氧消毒的浓度;加强空桶的回收清洗消毒;加强桶和盖的密封性;加强在运输过程中对饮用水的保护,装码更整齐;提升在储存过程中对环境卫生,采取避光阴凉储存;并对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进行召回。
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年11月10日组织复查验收,该企业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四)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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