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亿云南楚雄姚安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协

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姚安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协同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1.5亿元,项目特许经营权的实施方式:F+BOT(融资+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开标时间年10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

姚安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协同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楚雄佳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楚雄市复兴巷9号聚丰楼院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10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T

项目名称:姚安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协同处理特许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项目业主为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姚安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协同处理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1、项目名称:姚安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协同处理特许经营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特许经营权的实施方式:F+BOT(融资+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4、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新建一个综合裂解焚烧日处理城乡生活垃圾吨的处理中心和一个日处理医疗废弃物1吨的处理中心,项目建设范围: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年产5万吨碳基有机肥生产线。处理对象及规模:2.T/D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年产5万吨碳基有机肥厂(可协同处理医疗垃圾)。3.垃圾处理工艺:(1)医疗废弃物:蒸汽+微波联合处理,(2)生活垃圾及已预处理后的其余垃圾:热解还原工艺。

5、项目地点:姚安县太平镇陈家村委会蚂蟥箐村沟箐内。

6、期限:建设期限12个月,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一年)。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双方应成立该项目移交小组,特许经营者应将特许经营权及公司的厂房、生产车间、设施、设备和相关资料等全部无偿转交姚安县住建局;并且不包括人员的安置、债务等相关后续事项。

7、资金来源:中标单位自筹。

8、质量标准及要求:建设阶段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建设标准及规范,并且一次性验收合格投资建设相应处理能力的生活垃圾及医疗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工艺系统及其与之配套的收集、运输、电气、给排水、环保与监测等辅助工程设施。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污水)、废气、废渣需达到规范规定的排放标准;特别是对废水(污水)经处理达不到直排标准的或者因厂区周边无相应污水管道排放的,由投资人自行运输至指定污水处理厂排放,不得造成周边水体污染;废渣经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后可根据需要用于土壤改良、废弃矿坑治理或者进入垃圾填埋厂。若达不到上述标准及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本特许经营权。

9、投资回报机制:固体废弃物热解还原副产品资源化销售收入和政府支付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10、本项目用地采用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并且该地块只能用于本项目建设,若中标人在投资、建设或者运营过程中,不能(未能)履行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相关承诺、提供的服务和应尽的义务,则招标人将无条件收回项目用地。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经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满足本次招标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能从事范围内相应的业务(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有足以保证本项目正常的建设、运营的高级专业技术力量和管理团队,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具有从事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较强的项目实施技术和管理能力。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三)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注册资本应不低于0.2亿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四)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并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提供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中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不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自公司成立当月至年8月财务报表。(申请人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五)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申请人信誉良好,申请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及“信用中国(云南)”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若中标人在设计技术、资金投入、运营管理等能力不能满足处理服务、环保考核要求及其他不能履约情形的,政府有权收回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并不承诺给予补偿。

(七)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成员需满足(一)—(六)款资格要求(可累计满足);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八)其他要求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

(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9月15日09:00时至年9月22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楚雄佳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楚雄市复兴巷9号聚丰楼院内)获取招标文件。注: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3.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10月12日14:30时前。

3.2递交地点: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投标文件壹正贰副。

3.3开标时间及方式:年10月12日14:30时,现场纸质开标并公开唱标。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或担保形式)。

(2)投标保证金金额:¥.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年10月11日17时00分以前足额提交至楚雄佳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4)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项目名称等有关信息、信息不清的造成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年10月11日17时30分前持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和进账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楚雄佳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核对确认无误后,由楚雄佳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逾期不再受理,造成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楚雄佳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行

银行账号:

保证金收退联系

(5)若投标人因未正确填写户名、开户行和账号而导致其保证金未能按时到账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6)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中标公示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及招标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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