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罚了交通运输局100万
日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公布了《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因“海上看深圳”游船旅游项目需要,预期在深圳湾开辟一条宽米、底标-3.1米的航道,因此工程将疏浚至深圳人才公园。
因涉及影响候鸟栖息地、破坏红树林生长环境而备受争议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3月27日因被人指出报告多处抄袭湛江港项目而再度引发热议。
最新消息
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项目
处罚结果来了!
处罚内容如下——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万元。
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处以罚款人民币万元。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单位失信记分15分,处以罚款人民币万元。
环评工程师:失信记分20分,禁止五年内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
处以罚款人民币万元。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深环罚字[]第号)对建设单位作出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在《报告书》公示过程中,未对公示《报告书》的内容进行审核,也未根据《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委托代建管理合同》监督代建单位履行相关职责,对《报告书》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虚假等严重质量问题负有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八)项的规定,深圳生态环境局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圆整)。
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
处以罚款人民币万元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还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深环罚字[]第号)对代建单位作出了行政处罚。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建设单位包括代理建设单位。其单位作为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的代理建设单位,应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但其单位在《报告书》公示过程中,未按照《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委托代建管理合同》约定充分履行责任,未对公示《报告书》的内容进行审核,对《报告书》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虚假等严重质量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八)项的规定,我局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圆整)。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被处以失信记分,并罚款万;
环评工程师也被处以失信记分
1、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扣15分:
失信记分决定书认为,经调查,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编制的有关《报告书》多处出现“湛江”等字样,部分抄袭了《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虚假等严重质量问题。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未对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质量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也未按规定建立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完整档案。
决定书认为,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因《报告书》存在内容虚假等严重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但未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十)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失信记分10分。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对《报告书》的内容未进行审核把关,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控制,根据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其失信记分3分。另外,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未按规定将相关资料存档,建立《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完整档案,根据有关规定被记失信记分2分。
综上,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被记15分失信记分。
2、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被处罚款万元:
经核算,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费用为人民币64万元(单位以万元计,四舍五入后保留整数)。
行政处罚决定书则认为——
经调查,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编制的有关《报告书》多处出现“湛江”等字样,部分抄袭了《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虚假等严重质量问题。
对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处以罚款人民币万元。
3、环评工程师扣20分:
另外,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还对编制主持人兼主要编制人员徐某作出失信记分20分。
来源:深圳大件事(nandusz)、南方都市报、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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